當大眾要求副局長及政治助理放棄國藉,我就感到疑惑。
放棄國藉的原因是甚麼?是證實「個人的忠誠」?是「真心為香港」的表現?是因為基本法規定局長級官員須放棄外國國藉,所以推論出將副局長也要放棄?我認為,這是可笑的。難道放棄外國國藉/居留權,就等於對真心為香港?擁有外國國藉就等於欠缺誠意?
反而,對於政府起初對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薪酬不欲公開的反應,則令我十分反感。這些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啊,為何不可以向我們交代?!政府起初指他們的薪酬介乎十萬至十六萬,但原來人工最低的一位,也有十三萬元,並不只十萬,實有誤導之嫌。至於是否「物有所值」,真不知如何評量,只是,政府如此隱瞞薪酬,則令人產生無限疑惑。
其實,學校的薪酬架構和準則也跟政府一樣,無法服眾,但我們可以做些甚麼?同事們每每討論過後,最多人說的是以下這句:
「唔好理啦,唉,做好自己野就算啦......」
但願大家真能「算啦」,我常覺得,這些真正可以「做好自己野」的人,是最快樂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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